 香港与内地情形不同,香港没有增值税和营业税。香港的主要直接税是利得税(企业所得税)、薪俸税(个人所得税)和物业税。税务局负责香港的税务事宜。税务局每年寄出缴税通知书,利得税和薪俸税等数据必须在指定期限前自行呈报,上述税项每年只需报税一次。 以下三种在香港产生的不同类型利润: 一、香港贸易利润 1、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订立,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。 2、如果是销售予一名香港顾客,有关的销售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订立,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。 3、如货物是向香港供货商购买,有关的购货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订立,所得利润须在港课税。 二、海外贸易利润 1、如有关买卖合约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,所得利润不须在港课税。 2、如果是销售予一名海外顾客,有关的销售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,所得利润不须在港课税。 3、如货物是向海外供货商或制造商购买,有关的购货合约通常会视作在香港以外的地方订立,所得利润不须在港课税。 4、香港公司只用来开发票及收货款,最好在香港没有员工,由代理安排文件工作。 三、生产利润 1、香港公司与国内工厂达成加工或装配安排, 2、国内工厂负责加工、制造或装配货品,以供出口往香港或海外, 3、国内工厂提供厂房、土地和劳工, 就此收取来料加工费,并将货品出口至香港或海外,香港公司则提供原料及技术。 4、所得利润50%须在港课税,余下的50%不须在港课税。 5、定是来料加工,不可以是进料加工合同。 问:如我经营的业务不是每项收入都要征税,究竟那些收入须要课税,那些收入不须课税? 答:一般准则, 日常的营运收入(例如: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所得的收入),通常都视作业务收入,须要课税。 出售固定/资本性质资产所得的收益属资本性质收入,无须课税。 温馨提示 如果客户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当年有经营业务,不管其亏损或盈利,是否有收到报税表,我们都建议该客户整理会计帐目、编制报表并进行审计。并且,当客户收到报税表,而该评税年度是有经营业务的,不论其亏损或盈利,都应该填报报税表并连同审计报告一同递交税局。 |